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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nnel: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校園活動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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璀璨的明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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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年級課程︰實施小執法說故事課程 璀璨的明天: 林建明原來是上班族,為了一股理想,他決定自己創業,於是開設了一家貿易公司,起初一、兩年,業務相當順利,後來由於碰上經濟不景氣,海外訂單日漸縮減,使他在週轉上陷入困境。 最後總算讓他接到一筆來自泰國三百多萬元的鉅額訂單,他喜出望外,便向陳老闆訂了貨,開立一張三個月後兌現的支票給陳老闆。貨物順利裝船運往泰國,不幸卻又出了狀況,使他血本無歸,幾乎無路可走,三個月期限轉眼即到,他四處張羅,卻一無所獲,陳老闆在支票退票後,便夥同公司人員,阿牛、阿昌、阿勇等人到處找他。一天,陳老闆帶人到他家附近守候,看見他唸小學的兒子獨自返家,就強行進入屋內,大肆搜尋,然而卻不見債主,且家中又無值錢東西,於是索性將林建明的兒子,強行押回家中作為人質,並傳話給林建明,要他出面解決債務。 禁不住林建明妻子苦苦的懇求,陳老闆放了他的兒子,但卻撂下狠話:「限你三日內出面解決債務,否則把你家殺光光。」 林建明知道事態嚴重,在妻子的哭訴下,只好打電話給陳老闆,懇求再寬限一個月的時間籌錢。 一個月的期限很快就到了,陳老闆一夥人,又到林建明家討債,林建明拿出借來的一部份款項,交給陳老闆,因無法還清債務,陳老闆大怒,揚言要殺其幼子,經林建明再三哀求,陳老闆就叫他拿出房契,逼林建明將房子轉讓給他,限他三日內搬離,並且在半年內補足所欠的差額和利息,然後揚長而去,留下林建明妻兒淚眼相對。 林建明苦無解決之道,心裡愈想愈不甘,欠債還錢,為什麼要受陳老闆三番兩次的恐嚇威脅?在友人的建議下,具狀告進法院,陳老闆等因而被判刑入獄。 林建明把房屋變賣後,解決所有的債務,並將全家搬到一個陌生的地方,準備在那兒東山再起。他打定主意,欠人家的錢,他一定會還清的,他心裡充滿無限的希望,因為他的事業又漸漸步上軌道,他相信,璀璨的明天終將到來。 小執法的話: 欠債還錢,不可用暴力或非法手段索討債務,以免身繫囹圄,後悔就來不及了。 問題與討論: 一、別人欠你的錢不還,可否強行取走他的財物或擄人作人質?應該怎樣做比較恰當? 二、可否因索債而強行進入別人家搜索財物?這種行為觸犯什麼罪? 三、陳老闆是否可反控林建明欠債不還? 四、生意上往來,若已付訂金,而對方因故不能履行契約,是否可請求賠償? 五、支票到期未能兌限,開立支票的人是否違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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