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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年級課程︰實施小執法說故事課程
野鳥悲歌:
傍晚時分,街道上依然如平日般嘈雜,人來人往好不熱鬧,林文城步出校門往回家的路上走著,他習慣的瀏覽那一間間的鳥店,今天,他發現了好多從來沒有見過的鳥兒,他凝視著它們,感覺鳥兒都很渴望自由似的。
回到家後,放下書包,坐在客廳沙發上,隨手拿起放在茶几上的晚報,他的視線被晚報上的一則報導吸引著。
「兜售野生鱸鰻被送法辦,觸犯何罪小販搞不清楚。」
「搶救台灣珍稀動植物免於絕種,農林廳將籌建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。」
「國人習於濫捕濫採,暴殄天物,保育中心,同時扛起教育民眾重擔。」
※ ※ ※
看了這則報導,他放下報紙,略一沈思,想起去年十月,和爸爸媽媽到南臺灣的墾丁去遊覽,路邊盡是烤伯勞鳥的攤販,自己也曾嘴饞買了一串來吃,發現滋味也不怎麼樣。後來到墾丁國家公園旅遊中心欣賞幻燈簡報,才知道這些從外地來的伯勞鳥,是一種候鳥,每年十月就大舉南遷,在南臺灣停留,卻遭少數不肖居民以「鳥仔踏」濫捕,他覺得這種作法實在野蠻了些。
他再詳細看完晚報,才知道臺灣地區近數十年來,自然生態遭受嚴重的破壞,而國人愛吃野味進補的錯誤觀念,也導致野生動物大量的被濫捕毒殺,對於經濟進步的臺灣來說實在是一大設刺。為免野生動物瀕臨絕種,政府指定公告櫻花鉤吻鮭、藍腹鷴、帝雉……等動物,為珍貴稀有動物,列為保護的對象。換句話說,沒有經過政府的同意,對於稀有動物,均不得捕殺或持有。原來政府在政策上、立法上都盡力做好自然保育工作。想到這裏猛然醒悟,剛才在鳥店看到的那些珍貴野鳥,豈不命在旦夕嗎?如何才能拯救它們呢?
第二天來到學校,他把心中的想法告訴老師,老師讚揚他具有道德勇氣,便陪同他一起向警察機關提出檢舉,鳥店老闆被依違反「野生動物保育法」移送法辦,他也因此獲得學校及有關單位的表揚。從此,林文城成為野生動物的好朋友,保護自然生態的小尖兵。
小執法的話:
尊重生命,愛護自然是人類道德文明的最高表現。破壞自然,殘害野生動物,更是法所不容!
問題與討論:
一、捕捉野生鳥類是否觸犯法律?為什麼?
二、你看到有人違法電魚、毒魚、設「鳥仔踏」捕捉鳥類,你有何感想?你會怎麼做?
三、民間可否飼養紅龍、紅毛猩猩等稀有珍貴的野生動物?
四、一個小學生如何協助野生動物保育之推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