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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括多元資源之管理經營原則--導引學生家長及學校志工養成正當性、合理性之人文素養,蓄積有效之人力、豐厚多采的財力、胸懷公益熱忱的專業資源等分布觀念,是較易達成顯著績效的自我管理...核心價值之堅持:用心推動家長會之優質觀念,營造學校與家長會和諧共榮,建立成功的夥伴關係,並建立起集體秩序維護者之角色,培養參與能力及約束--導引學生家長提高關心公共事務程度...
以及推展優質班親會相互學習觀摩活動,並惠予公告方式報導,組成新家長團隊的同時應擬訂參與範圍及會務公約,公共服務之提供--善用社區人力資源來校園內一起從事服務性工作,落實教育基本法--依據其第二條「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…為實現前項,教育目的,國家、教育機構、教師、父母應負協助之責任。」
一切都應基於「在增進家長會與學校主管、行政、教師及社區等之對話與合作,共蒙教育健全發展為要」,積極參與合作對話,透過理性溝通與協商,協助教育事務正常運作與發展,經由親師生彼此合作與學習,以子女教育學習權出發,強化家長參與子女教育事務等知能,進而帶動整體社會對教育的關懷與重視,以實踐「培養子女健全人格,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」的理想與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