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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年級課程︰實施小執法說故事課
拜託!拜託!惠賜一票:
兒童自治市長選舉開鑼啦!
「馬蓋先,這次自治市長選舉,你要選誰?」
「我想選8號候選人,因為政見發表會時,他主張不帶書包上學,若是他當選了,就會替我們向學校爭取,那不是很好嗎?舜子,你呢?」
「我覺得14號候選人的政見不錯,他提倡『日行一善』運動,把『愛』發揮到最高點,人人心中有愛,這是多麼有意義的活動啊!」
近日來,全校瀰漫著選舉的氣氛,每個人談論的話題,都和選舉有關。下課時,走廊上穿梭著一波波的人潮,他們分別簇擁著自己的候選人,到處去拉票,校園內、牆壁上,處處張貼著競選海報,小朋友們也在收集傳單,看誰的最多。雖然這只是兒童們的自治市長選舉,可是盛況儼然就像是政府舉辦的選舉呢!
王克明是11號候選人,逢人就拱手彎腰,直喊:「拜託!拜託!惠賜一票。」
他的助選員站在人群出入的樓梯口,除發傳單以外,還不忘塞一片口香糖,請大家賜票。這個消息不脛而走,很多同學們聞風而來,圍住發口香糖的助選員,又叫又跳,好不熱鬧啊!
「嗶!嗶!」
突然,急促的哨音傳來,原來這種行為,被別人舉發,訓導主任快速趕了過來:
「克明,在選舉期間,你送口香糖給別人,叫他們選你,這種行為就是賄賂,是違法的行為。」
然後,轉身向周圍的小朋友們說:
「你們接受候選人的贈品,是一種受賄的行為,也同樣是違法的。」
上課的鐘聲響起,訓導主任收走每人手中的口香糖。
小執法的話:
選舉時送東西給別人,叫別人選他,這種行為就是賄選,接受候選人禮物的人,就是受賄,同樣都是犯法的行為。
問題與討論:
一、選舉期間,候選人贈送禮物給你,並且要求你投他一票,這種行為對嗎?你該如何做?
二、接受賄賂選出不當的人選,對我們有什麼影響?
三、用暴力或威脅的手段,讓候選人退出選舉可以嗎?
四、在投開票所,大聲喧嘩或偷看別人投票,觸犯什麼法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