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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每週五上午8︰00-8︰40實施小執法說故事課程,以全校師生為對象,設計課程或活動,從活動經驗中學習,養成守法習慣。
◎中年級課程︰
哥哥變了:
媽媽問遍了哥哥的所有同學,依然找不到哥哥,看著媽媽傷心地放下電話,我好不難過。
今天是快樂的週末,中午剛吃過飯,哥哥就跟媽媽說要到公園打球。
「不行!後天就要考試了,最近每個假日你都出去打球,看看你的功課一落千丈!今天,得好好在家裡溫習功課。」
「讀書!讀書!每天只會叫人家讀書。」
「你是學生,不讀書要做什麼?你的功課退步得一塌糊塗。」
「一塌糊塗就一塌糊塗嘛!反正我又不想升學。」
「你說什麼?再說一次!」媽媽氣得火冒三丈,順手給了哥哥一巴掌。
「才不要你管!」哥哥奪門而出。
自從哥哥升上六年級後,好像變了個人似的,常常頂撞爸爸、媽媽。前兩次,哥哥雖然曾賭氣離家,但晚飯前一定回家。現在都已晚上十二點了,還不見蹤影,真叫人替他擔心。
「安安,你們先吃飯。我出去找找看。」媽媽披上大衣,正要出門。
突然「叮咚!叮咚!」門鈴響。媽媽趕緊去開門。
「小平,你可回來了。」媽媽心疼萬分,接著又問:警察先生,您是
「張太太,剛才我們在公園附近巡邏時,發現小平。小平告訴我們,今天下午頂撞媽媽,現在又被人欺負了,不敢回家,我們就送他回來。」
「謝謝您!真不好意思。現在的孩子實在不會體諒父母的用心。」爸爸感慨地說。
「就是嘛!小平,以後要好好聽話喔!你們還沒成年,應該接受父母的管教。」警察伯伯摸著哥哥的頭說。
「是的!謝謝警察伯伯。」哥哥低著頭,輕聲的道謝。哥哥的悔意,讓爸爸、媽媽欣慰不少,我看了好高興。
小執法的話:
子女應孝敬父母,而父母有教養子女之權利、義務,於必要範圍內得懲戒其子女。
問題與討論:
一、「養不教,父之過」的說法,你贊同嗎?為什麼?
二、如果父母不能答應你的要求,怎麼辦?
三、子女犯錯,父母可以懲罰他們嗎?
四、兒童逃學蹺家,父母應負什麼法律責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