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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每週五上午8︰00-8︰40實施小執法說故事課程,以全校師生為對象,設計課程或活動,從活動經驗中學習,養成守法習慣。
◎中年級課程︰
電話線:
「李浩哲,你的社會習作呢?」排長陳思忠是老師的好幫手,他催促著浩哲交功課。
「糟糕!我又忘了帶來。」
「完了!你已經連著兩天沒帶來,老師不是限你今天一定要交嗎?」思忠很鄭重的警告浩哲。
想到會被老師處罰,浩哲可著急了。
「怎麼辦呢?」
浩哲不停的央求排長:
「我的好排長,求求你不要告訴老師,我去打電話,升旗前一定給你。」
思忠猶豫了好一會兒才答應。
浩哲三步併兩步地衝往樓下去打電話。
「還好!電話正好沒人用。」拿起聽筒,投下銅板,撥完號碼,還沒接通。
「咔!」錢被吃了。口袋已沒有零錢,眼看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,他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。
「咔!咔!咔!」
浩哲使勁地用聽筒敲打著,兩眼直瞪著退幣口,可是錢就是不出來。浩哲越來越急,竟然把電話線扯斷了。
「小朋友,你在做什麼?」
浩哲驚慌地放下雙手。轉頭一看,導護老師正站在他的後面。
「你怎麼可以破壞公用電話呢?」
「不是!我不是故意的,是因為我的錢被吃了。」
浩哲著急的為自己辯護著。
「像這種事情,你應該告訴老師,怎麼可以拿電話筒出氣呢?公物應該愛惜使用,你故意弄壞了公物,這是違法的。快升旗了,你先回教室去吧!」
「謝謝導護老師!」
浩哲後悔自己的魯莽,電話不但沒打成,又被訓了一頓,心裡實在很難過。浩哲掛著兩行淚水,踏著千斤重的步伐走回教室。今天的教訓,他將永遠牢記心中。
小執法的話:
破壞公物不僅會帶給大家不方便,還要負刑事責任與損害賠償責任。
問題與討論:
一、你的錢曾經被電話機或販賣機吃掉嗎?如果有,你會怎麼辦?
二、浩哲弄壞公用電話要負什麼法律責任?
三、你曾經弄壞公物嗎?你有沒有賠償?
四、破壞公物最常見的情形有哪些?